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农业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设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商洛市农业局机构设置情况;
2、主要职能: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商洛市农业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政办发[2002]44号)规定的职能;
3、领导简介:经组织任命的现任领导主要简历情况;
4、内设机构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5、政策法规:各种惠农政策及会议决定、决议及其修订、修改和废止情况;
6、重大决策:农业工作社会发展远景规划、项目立项实施、企业改制、产权出让、使用权经营权承包、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及建设情况;
7、行政审批:行政审批的项目、依据、范围、条件、收费、时限、程序和结果等;
8、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项目、标准、范围及用途等;
9、办事及服务: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和服务标准等;
10、基本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标、中标、成交公告;
11、干部使用:工作人员的晋升、任用、岗位转换、考核、奖惩等;
12、其他工作。
(二)公开形式
1、商洛农业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slagri.cn/);
2、商洛市农业局政务公开栏;
3、召开新闻发布会;
4、其他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商洛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商洛农业信息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与其自身相关的涉农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二)提交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一般情况下不受理口头申请,特别是电话申请。特殊情况下确需口头申请的,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签字予以确认。
(三)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商洛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商洛市商中路2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7、8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联系电话:0914-2312746 传真:0914-2312746
电子邮箱地址:slnyzwgk@126.com
(四)答复
受理单位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以《商洛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表2)予以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商洛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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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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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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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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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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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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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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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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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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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或
其他
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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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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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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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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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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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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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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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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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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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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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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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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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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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受理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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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信息
公开
办公
室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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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信息
公开
领导
小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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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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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商洛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商政农告( ) 号
:
您(单位)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于 年 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对您(单位)提出的申请答复如下:
特此告知。
商洛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