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农发〔2009〕24号
山阳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农业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山阳县农业局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农发[2009]43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市县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为重点,严把农业投入品关,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杜绝在蔬菜、水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使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内容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药销售市场,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二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三是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安全使用间隔期的监测监管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和以蔬菜为主的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经销门店,蔬菜为主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区域:无公害农产品(蔬菜)生产基地。
此项工作由县植保站、县无公害办负责。
(二)茶叶果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在茶叶、水果产区违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和水果禁用农药行为,茶叶、果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和使用茶叶、果品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二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茶叶、果品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三是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茶叶、水果)生产基地的产品农药残留、安全使用间隔期的监测监管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茶叶、水果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产区农药销售门店,茶叶、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区域:漫川、莲花、宽坪、法官、延坪等茶叶生产重点乡镇。
此项工作由县植保站、县无公害办负责。
(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认证企业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区域。
此项工作由县无公害办负责。
(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农资产品;二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三是大力开展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四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具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具经营单位;重点区域:全县农资销售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
此项工作由局综合股牵头,县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技中心土肥站、农机管理站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调查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全面安排部署,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调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县植保站加大对禁限用农药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无公害办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农业执法。全面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加大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具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种植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农业局成立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互相协作,加强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联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从2009年5月开始,每月25日前要向县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
(四)强化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
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1、山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和职责分工
2、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2009年茶叶果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6、自查自纠重点内容与统计表,主要问题梳理一览表。
附件1:
山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年活动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工作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工作由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副局长负责。成员由县植保站、县无公害办、县种子管理站、县农技中心、县农机管理站负责人以及局综合股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毛浓科 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武胜利 县农业局副局长
徐启宏 县农业局副局长
武少俊 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刘帮怀 县无公害办主任
耿 军 县植保站站长
李忠博 县农技中心主任
耿信贵 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李伟民 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王吉友 县农业局综合股干部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督促落实和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县无公害办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监管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植保站负责农药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和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种子管理站、县农技中心、县农机管理站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附件2:
山阳县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农业局《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提升我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尽快解决当前影响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鲜食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以高剧毒农药治理和蔬菜用药等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种植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提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确保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
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等鲜食农产品用药。
(二)重点单位:全县农药经营门店,设施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大户。
(三)重点区域:全县蔬菜生产重点乡镇。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药市场监管。通过加强日常监管,集中抽查、集中整治等办法,对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假冒、伪造或无登记号的伪劣产品。
﹙二﹚规范蔬菜生产农药使用行为。开展设施蔬菜病虫害发生情况与农药使用状况普查,全面掌握农药使用现状;在蔬菜生产季节每月对设施蔬菜生产进行一次用药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对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的要坚决进行打击,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三﹚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试验工作。要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生物、物理防治蔬菜病虫害示范工作。引进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试验、示范工作,至少安排1-2个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推行精、减量施药技术,加强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技术培训指导。在设施蔬菜生产重点乡镇,通过发放技术资料,开展技术培训等措施,促进蔬菜生产全程标准化。
﹙四﹚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加工产品的监测力度,增加检测频次,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落实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把好产品入市关,确保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确保任务完成。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强化检查。各单位要组织骨干力量,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检查整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3:
山阳县2009年茶叶、果品质量安全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农业局《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茶叶、果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解决当前影响茶叶、果品质量安全的一些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检查指导,强化全程监控,完善监管制度,实现生产过程标准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促进茶叶、果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专项整治,杜绝在茶叶、水果生产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永久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度农药行为,茶叶、果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膨大剂等农药,茶叶、水果等鲜食农产品。
(二)重点单位:茶叶、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药经营门店。
(三)重点区域:漫川、莲花、宽坪、法官、延坪等茶叶生产重点乡镇,全县水杂果主要生产基地。
四、主要任务
(一)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
(二)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组织对茶叶、水果等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禁限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田间使用农药记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三)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茶叶、水果等主要生产基地和产品的监测力度,把好产品入市关,确保茶叶、水果品质量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在茶叶、水果主要生产季节,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检查监测监管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农药科学知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宣传安全、科学、合理用药知识,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4:
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
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保障认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使用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强化全程监控,完善认证及监管制度,实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促进“三品”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与其对应的生产管理记录档案;
(三)增强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和规范性,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茶叶、蔬菜、九眼莲、食用菌、魔芋、芝麻。
以上产品中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
(二)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区域:“三品”生产基地。
四、整治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认证管理有效性
一要督促“三品”认证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切实做到认证管理“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文档,证后有监管”;二要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指导完善产地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应急预案等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要强化认证检查员职责,确保检查员在材料受理、材料报送、文件审核以及现场检查过程中行为规范。
(二)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
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证书标志使用等整治重点,坚持产地环境监控与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相结合,规范投入品使用与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包装标识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相结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强化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意识相结合,积极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普遍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
(三)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
深入开展“三品”质量监测,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开展产品监测,及时发现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建立健全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三品”风险管理机制。
(四)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
积极开展“三品”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认证标志检查,通过落实企业年检和标志市场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及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整合现有监管力量,组织力量,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掌握动态,及时总结
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在各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总结,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监管制度固定下来,逐步完善“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安排
详见工作列表。
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
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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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和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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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4月 |
启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
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三品”工作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
“三品”工作机构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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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获证单位内部自查 |
组织获证单位对照标准对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自查 |
及时查找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内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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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6月 |
“三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 |
对市场销售的“三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进行查处 |
确保95%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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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7月-11月 |
“三品”标志推广与监管 |
加大标志监督检查力度、创建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
促使获证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标志,实现标志加贴率大幅度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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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月 |
“三品”质量抽检 |
对生产基地、加工车间(仓库)和主要销售点“三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
“三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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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月 |
“三品”认证及标志管理人员培训 |
选派人员积极参加省上组织的培训活动 |
培训检查员3人,充实体系人员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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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月 |
“三品”内检员培训 |
组织获证单位参加省、市培训,指导获证单位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监督管理 |
培训内检员8人,提高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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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体系 |
搭建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平台 |
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提高监测工作实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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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12月 |
总结工作 |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提高 |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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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山阳县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农业局《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以及全国 “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狠抓生产经营、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农资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为抓手,以源头治理和大要案查处为重点,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通过共同努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以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加大以两杂种子为重点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批先引、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引进),规范品种引进和品种包装、标签使用行为。
农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并坚决查处农药登记管理中“一药多名”、标签不规范等问题。
肥料:严查复混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农机具: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监管重点,加强农机质量调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机维修监管力度。
(二)重点单位: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具经营单位(门店);
(三)重点区域:全县农资销售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
四、整治任务
(一)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已经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
(二)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在重要农时季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加强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单位的抽检力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三)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分类管理。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质量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建立信用平台。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明确重点,抓好监管。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狠抓源头治理,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坚决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各种限禁农药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加强对农药等使用环节的监管,坚决防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在生产上使用的投入品,一经发现,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置。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对重点区域、重点季节、使用量较大的重点产品,要加强市场抽检,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业投入品,要及时上报,并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彻查源头。
(二)健全制度,建立机制。认真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案件报告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档案、信息报送等制度。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宣传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打假典型经验及其取得的成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假护农治理行动。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涉及面广,要积极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不断健全相互配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增强打假工作合力,推进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6:
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各单位要摸清全县现有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资生产和经销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类企业和组织的数量、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
二、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重点在使用的投入品是否安全可靠、生产过程是否有生产记录、是否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是否有准出检测等方面进行自查。
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要重点在进货原料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按照规范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有生产或销售记录、是滞生产或经销过假劣农资、是否有添加违禁或未经批准的有害成分行为等方面进行自查。
四、“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重点在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是否符合“三品”生产操作规范、产品是否符合“三品”标准、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自查。
附件7:
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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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现有数量(个) |
开展自查数量(个) |
自查率
(%) |
自查有问题的数量(个) |
已整改的数量(个) |
整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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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产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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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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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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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业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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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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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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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销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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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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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查率=开展自查数量/现有数量×100%;整改率=已整改的数量/自查有问题的数量×100%。
附件8
主要问题梳理一览表
单位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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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问题 |
涉及到此问题的企业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 |
原因分析 |
整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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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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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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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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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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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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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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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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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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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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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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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列出10个以内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治措施写不下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