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农发[2012]38号
商洛市农业局关于推荐2011年全市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
2011年,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和广大干部积极进取、努力拼搏、扎实工作, 有效克服了国际经济动荡、自然灾害频发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农业各项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树立典型,促进工作,市农业局决定在全市农业工作会议上,对2011年全市农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1、种植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畜禽标准化养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6、农业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已经表彰,此次不再推荐。
二、推选范围
先进单位在市、县、镇三级农业部门中推选,以县级农业部门为主。
先进个人在市、县、镇三级农业干部职工中推选,以基层人员为主。
三、推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
2. 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廉洁勤政,高效服务,得到群众拥护,抓农业工作有思路、有目标、有措施。
3. 有关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位居全市前列。
4. 有关工作在条条、块块里成绩显著,社会反响较好。
5. 重视自身建设,单位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年内无渎职、失职事件,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未被问责或通报批评。
(二)先进个人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 对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业务素质、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
3、勇于创新,开拓进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4.作风文明,服务热情,无违纪行为。
四、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
五、推选程序
各县区农业局和局属单位按照“自下而上推选,分级把关负责,按分配名额申报”的原则,组织开展推选工作。县区推选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须经县区农业局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我局审定。局属单位推选的先进集体直接报我局审定,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我局审定。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筛选、推荐和上报工作。
(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审批表(样表见附表2、3),县区农业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真实。先进单位另附1500字左右单行材料。
(三)各县区和局属单位务必于2月21日前把审核后的推荐材料及审批表统一报市局种植业科,并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2381181 联系人:黄福婵 任勇
电子信箱:slsnyk@163.com
附表:1、商洛市2011年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2、商洛市2011年度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3、商洛市2011年度农业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先进评选 通知
商洛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