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农业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9日 来源:商洛市农业局办公室 作者:
各县区农业局
现将《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1]15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做好全市2011年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加强管理
为了认真落实陕农业办发[2011]151号文件和《陕西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试行)》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经市农业局研究,决定成立商洛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由刘清民局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副局长冀栓曹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在市农业局科技教育与法制科设立商洛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冀栓曹兼任。各县区也要成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机构,切实加强该项工作领导。
二、调查摸底,健全档案
按照省厅要求,今年各县区要对已经取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如实填写“陕西省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表5)”和“陕西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汇总表(附表6)”,于10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科技教育与法制科。并对已经取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经确认后,加强有关情况收集整理,健全档案,强化培训、考核和管理。
三、采取措施,组织评审
按照省厅要求,今年各县区要全面开展农民技术职称初级评审和中级、高级推荐工作,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职称评审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初级评审和中级、高级推荐工作。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1]163号)要求,今年推荐申报评定农民高级技师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要于10月25日前推荐上报省厅,请各县区抓紧时间申报。三是要采取措施,组织培训,提高农民技术人员素质,推动该项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联系人:蔡卫国 张亚丽
电 话:2313675 传真:2312746
电子邮箱:slkjfzk@126.com
二0一一年十月八日 |
『打印』『关闭』 | |
|
|
主办:商洛市农业局 承办:商洛市农业信息中心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商中路24号 电话:0914-2339350 E-mail: slnyxx@126.com 传真:0914-2323853
您是第位访问者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