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农发〔2011〕154号
山阳县农业局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畜产品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和省、市、县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1年国庆节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国庆节期间畜产品安全
国庆节期间,动物及产品流通频繁,消费量大,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和县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把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做为一项安全大事来抓。县上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畜产品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国庆节期间畜产品安全各项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好节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确保上市肉品安全。
二、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颁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要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认真做好辖区内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及市场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上市畜产品全部合格。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城区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把驻厂检疫关;同时要与工商、经贸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城区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确保节日城区上市肉品质量安全。漫川公路动物检疫站要在节日期间把好公路动物检疫关,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查证验物、确保运输环节畜产品安全。各单位要接受群众举报,严厉打击屠宰、经营、加工病害和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同时教育群众不销售、不食用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共同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上市动物产品安全。
三、加强值班,做好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国庆节期间畜产品安全监管值班从9月26日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为止,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局属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做好节日值班、带班和巡查、检查工作。每单位最少有2人值班,如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按规定报告。县农业局节日期间进行抽查,对工作没有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各镇农牧综合服务站、局属各单位在2011年10月9日前将国庆节期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农业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