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发〔2011〕129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推进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领导,经省厅研究,决定成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效宏 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李成斌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张志恒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李强庆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戴建昌 省农业厅科教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教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戴建昌担任,副主任由刘亚军、郑振华、郑乃生担任,成员有靳程飞、王宏军、张钊。
附件:推进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推进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7月5日省委省政府在安康召开的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技体系改革“平利模式”,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06]30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 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布局、明确职能、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 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目标要求
按照省委的要求,认真抓好全省面上改革,加强指导和检查,全年组织2-3次较大规模的督查活动;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编发简报15期。确保年底基本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任务。
三、资金保障
先由各市(区)县财政全力解决,国家和省财政根据“先建后补”的原则,合理有效配置各项资金。
四、督促检查
为确保改革如期顺利完成,厅里决定建立基层农技体系改革督查制度,成立四个督查组对各地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长由杨效宏副厅长担任。
第一组:杨效宏负责,成员:戴建昌、郑乃生,具体负责西安、咸阳两市基层农技体系改革督查。
第二组:李成斌负责,成员:吴加波、郑振华 ,具体负责安康、汉中、商洛三市基层农技体系改革督查。
第三组:张志恒负责,成员:赵建兴、刘亚军,具体负责榆林、延安、铜川三市基层农技体系改革督查。
第四组:李强庆负责,成员:张养利、王宏军,具体负责宝鸡、渭南、杨凌三市(区)基层农技体系改革督查。
以上四个督查组分别于10月、11月赴负责市(区)督查基层农技体系改革工作。
五、各地改革信息通报
通过编发《陕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市、区、县改革进展情况,宣传各地在推进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简报不定期发送,简报的编辑、制作、发送由省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六、工作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7月中旬—8月底),宣传启动阶段。督促各地在8月底之前尽快成立机构,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改革氛围。
第二阶段(8月底—11中旬),全面推进改革,确保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条件建设全面完成,督查组赴各地进行2—3轮的督查,并向全省通报各地改革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中旬),督查检查。督促各地进行“回头看”,要对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基层农技体系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标准,查漏补缺,力求高质量完成改革的各项任务。12月15日前督促各设区市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同时抄送省农业厅。农业厅将联合省级各有关部门对各地改革情况进行检查,将结果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