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发〔2011〕113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团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团工委: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及开展2011年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1〕26号),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和共青团中央将共同认定500个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启动了2011年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工作。为切实做好面向广大青少年的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确保推荐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水平,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基地候选单位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限推报一个候选单位,由农业局(委)商团(工)委后报省农业厅。由省农业厅牵头,联合团省委评审后确定我省推荐单位。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要求,提出申请并填写《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5份,同时报送申报电子文本。
三、申报时间
8月15日前,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将候选单位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本报送至陕西省农业厅科教处。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厅科教处联系人:周靖华,电话:029 – 87320250
E-mail:nytkjc@163.com
团省委农工部联系人: 贺 翔,电话:029-88423120
附件:1、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