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期 发布日期:2011年6月13日 来源:市农业局监管科 作者:
商洛市农业局采取六项措施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全面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市民消费安全,商洛市农业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一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责任制。市农业局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商政农发[2011]144号),明确落实了各级监管检测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测制和报告制。实行市场农产品每周抽检、基地农产品每月抽检、重大节假日对市区农产品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抽检和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抽检制度。
三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每季度组织市县有关专家进行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四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责任追究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检测单位法人对上报的结果负总责,各检测人员对取样、检测、报告出具等工作具体负责。对因工作中不及时、不到位、不认真负责而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实行检测结果通报制。市局对每季度市场监测情况向县区和有关单位进行通报。个别产品实行专门督查通报,同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到当地政府。 六是实行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制。市局把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纳入到对各县区农业局、局属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的考核内容,实行层层考核,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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