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季种子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3月22日      来源:市种子管理站      作者



当前,我市已进入春季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为了全面认真落实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种子管理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种子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春播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切实做好春季种子市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经过近几年开展的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和日常监管工作,全市种子市场秩序明显趋于好转,但是仍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全市种子市场显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种子品种多样化,种子来源复杂化和市场竞争激烈化的特点。一是种子销售点增加,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由于种子体制改革,国营公司退出市场,外地民营企业大举挺进,种子经营门店增加到2000多个,销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种子体制改革后相当一部分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的执法证未到位,给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带来难度。三是境内出现跨省委托现象,有品种未审先推、未引先推的违法行为,给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用种造成隐患。四是有的种子销售点不按规定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种源不清、流向不明,出现质量事故无法追根溯源。五是市场销售品种数目增多,越区种植难以避免。六是种子经营者中有一部分是我们农业内部的职工或职工的主要亲属,种子执法人员碍于情面疏于管理,执法的公正性不能充分体现。为此,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种子市场形势,站在保障农业用种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采取一切措施,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种子市场健康发展。

二、开展市场检查,实施专项治理

1、检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种子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要把城镇种子市场和玉米杂交种作为检查的重点,市农业局组织人员对各县区进行重点抽查。

2、检查内容: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生产、经营资格;所经营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审定,新引进品种是否办理了合法的引种手续;二查委托销售或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经营者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委托手续是否合法、是否有必要的种子保管设施、是否在当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三查外地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办事处、分公司是否存在无手续擅自加工分装散玉米杂交种;四查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是否相符,是否对品种有扩大种植区域或夸大种植效益等虚假宣传行为;五查种子标签是否按《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规定制作,所标注内容是否规范,种子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六查销售的种子是否经过有资质的种子检验机构的检验,检疫手续是否齐全;七查政策补贴品种是否登记农户“一卡通”账号,种子价格是否在物价部门备案,是否按备案审批价格销售。对检查出的问题,轻者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重大案件要按程序上报。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情节严重者要严厉打击。

3、检查方法及步骤

321---3月31,各县区农业局要安排部署本辖区执法检查活动,并大张旗鼓地宣传法律法规,同时通知辖区备案的种子企业按检查内容,彻底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自查到位。

41---6月20,各县区农业局对种子企业及委托销售点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检查,每个销售点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在此期间,市农业局对各县区检查情况进行2---3次督查。同时各县区农业局要将本辖区种子市场管理检查、案件查处、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惠农政策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每月2次以书面形式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要上报工作总结。

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切实增强“管市场、保质量、护农业、为农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种子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各县区农业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局长为种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局长为具体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种子管理站要全面深入一线,具体实施检查。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邵宝成副局长为组长,种植业科科长叶赟、政策法规科科长尹向涛、市种子管理站站长杨灶灵为成员的“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种子管理站。各县区农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安排,确保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为了维护种子法规的严肃性,市农业局再次重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部门的职工一律不准参与种子经营活动,已经参与的要立即停止,否则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法定监督职责或监管不到位、查处无力,导致发生因种子问题而造成严重减产的事件或因种子问题而引发群访事件的,要上报政府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我市新种子经营者较多,这些人对种子法律法规还不太了解,法律意识淡薄,各县区农业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宣传途径,广泛宣传种子法律法规知识,努力营造种子市场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国家的种子法规、种子市场检查内容,进行大力宣传,大造声势,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使用者依法维权意识,以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当前种子市场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补贴监管,落实惠农政策

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做好这一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是摆在我们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区农业局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项目任务全面落实。一是在不违背省、市“一卡通”精神的前提下,要充实完善良种补贴管理办法,要学习推广商州区、山阳县的经验,把有限的资金补给购买良种的农民,如果只把补贴资金补给种地农民,不管是否购种,那就失去了良种补贴的本意。二是良种补贴是国家对使用良种农民的一项惠农政策,我们要本着对党负责,对农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的把惠农政策落实好,要借鉴商州区的经验,在实施中农业、财政、监察三部门联合督查资金使用情况,将政纪管理与法纪监督相结合,杜绝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良种补贴现象的发生。若发现有套取国家良种补贴行为,市农业局将建议县政府严肃查处。

六、各方密切配合,齐心协同作战

种子市场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社会工程,仅靠农业部门势单力薄,难以完成任务。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形成执法合力,把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努力实现我市种子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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