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恢复灾后农业生产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奋力夺取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灾后重建工作规划。
一、 前言
7月14日至25日,我市先后两次遭受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 局部区域出现特大暴雨,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全市七县区不同程度受灾,不仅给全市基础设施、人民生命财产和正常生活造成重大损失,而且给全市农业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一是粮食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全市农作物受灾45.48万亩,其中成灾面积37.7万亩,绝收面积14.83万亩,毁坏耕地8.84万亩,预计粮食减产6.05万吨,实现全年粮食总产达到55万吨目标难度加大。二是设施农业和户用沼气受损严重。全市设施大棚受损4201.3亩(倒塌1150亩、水淹3051.5亩),直接经济损失3310.3万元。全市共冲毁、塌陷农村户用沼气沼气池846口,漫水2706口,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0万元。三是畜牧业生产损失惨重。全市养殖业受灾5535户,倒塌牲畜圈舍3028间80062平方米,因灾死亡畜禽42.9万头(只),其中:猪22451头、牛298头、羊2478只、鸡40.41万只,经济损失9949万元。四是农业系统财产损失巨大。全市农业系统基层单位办公用房因灾倒塌4820㎡,因灾致危10240㎡,直接经济损失达1310万元。五是农民收入受到较大影响。初步计算,灾害共造成全市农业经济损失7.49亿元,全市农民人均农业损失395元左右,实现全年农民增收目标难度加大。
二、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部署,科学布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努力降低灾害损失,确保灾后农业生产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原则。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把灾区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尊重科学规律、自然规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
3、坚持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恢复和提高灾区农业生产能力。
4、坚持政府投资为主导、倡导群众自力更生重建美好家园的原则。对基层农技、畜牧推广单位倒塌、致危办公用房重建项目,全部由政府投资;对设施蔬菜和户用沼气重建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群众合理自筹;对受灾企业,以企业为主开展生产自救,政府适当补助。
三、 规划期限和规划目标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0年8月—2011年12月。
(二)规划目标
本规划总项目4大类25个项目,总投资16875.12万元。其中:设施蔬菜灾后重建项目7个,总投资2863.4万元。畜牧业灾害重建项目4个,总投资12733.16万元。沼气损毁重建项目7个,总投资477.56万元。农业系统基层单位水毁办公用房重建项目7个,总投资828万元。
(三)实施计划
1、2010年12月底前:完成设施蔬菜灾后重建项目。
2、2011年6月底前:完成沼气损毁重建项目、畜牧业良繁体系重建及散养户恢复重建项目。
3、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系统基层单位办公用房重建及畜牧业规模养殖场、龙头企业重建项目。
四、 重点工作
重点规划项目4大类25个,总投资16876.12万元,其中申请水毁专项资金13202.76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3673.36万元。
(一)设施蔬菜灾后重建项目
恢复重建设施蔬菜1150亩(设施大棚1000亩、日光温室150亩),总投资2836.4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1959.4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877万元。项目以县区为单位打捆实施,项目数量7个。重建标准:大棚要求钢骨架,跨度不小于6米,弓高不低于2米;日光温室棚体要求钢骨架或水泥骨架,跨度不小于8米,高度不低于3米,砖混耳房;育苗温室除了符合日光温室建设要求外,应配备自动卷帘机,棚内渠道为水泥硬化或暗管。
1、商州项目区:恢复重建设施蔬菜52亩(设施大棚50亩、日光温室2亩),投资80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54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26万元。
2、洛南项目区:恢复重建设施蔬菜86亩(设施大棚69亩、日光温室17亩),投资279.2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195.6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83.6万元。
3、丹凤项目区:恢复重建日光温室126亩,投资1320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93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390万元。
4、商南项目区:恢复重建设施大棚162亩,投资194.4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129.6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64.8万元。
5、山阳项目区:恢复重建设施大棚277亩,投资332.4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221.6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10.8万元。
6、镇安项目区:恢复重建设施蔬菜432亩(设施大棚427亩、日光温室5亩),投资612.4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416.6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95.8万元。
7、柞水项目区:恢复重建设施大棚15亩,投资18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12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6万元。
(二)沼气损毁重建项目
实施沼气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477.56万元,其中:维修漫水户用沼气2706口、重建损毁户用沼气846口,申请中省专项资金477.56万元。项目以县区为单位打捆实施,项目数量7个。
1、商州项目区:维修漫水户用沼气121口,重建户用沼气70口,投资37.42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37.42万元。
2、洛南项目区:维修漫水户用沼气1378口,重建户用沼气189口,投资122.5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122.5万元。
3、丹凤项目区:维修漫水户用沼气280口,重建户用沼气226口,投资118.6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118.6万元。
4、商南项目区:维修漫水户用沼气702口,重建户用沼气156口,投资92.04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92.04万元。
5、山阳项目区:重建户用沼气148口,投资74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74万元。
6、镇安项目区:维修漫水户用沼气173口,重建户用沼气57口,投资31.96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31.96万元。
7、柞水项目区:维修漫水户用沼气52口,投资1.04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1.04万元。
(三)畜牧业灾害重建项目
畜牧业良繁体系建设、规模养殖场、龙头企业、畜禽散养户恢复重建项目4 个,总投资12733.16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9936.8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2796.36万元。
1、良繁体系建设重建:新建种猪场16个、种牛场1个、种鸡场1个,投资1673.144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653.34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019.8万元。
2、规模养殖场重建:新建规模养猪场50个、养鸡场28个、养牛场4个、养羊场2个、养殖小区6个,投资4190.02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2783.46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406.56万元。
3、龙头企业恢复重建:丹凤华茂牧业公司严重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532.9万元,其中:肉鸡屠宰厂受损460万元,养殖基地受损1072.9万元,恢复重建总投资2320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2000万元,企业自筹320万元。
4、散养户恢复重建:全市因灾倒塌畜禽圈舍1020间,47000平方米,死亡牲畜17236头(只),恢复重建标准化圈舍5000平方米、标准化规模养殖户20户,恢复重建总投资4550万元,其中申请中省专项资金4500万元、农户自筹50万元。
(四)农业系统基层单位水毁办公用房重建项目
重建农业基层单位办公用房4820㎡、维修10240㎡,总投资828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828万元。
1、商州项目区:重建基层站房360㎡、维修2390㎡,总投资78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78万元。
2、洛南项目区:重建基层站房150㎡、维修3110㎡,总投资67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67万元。
3、丹凤项目区:重建基层站房1320㎡、维修800㎡,总投资218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218万元。
4、商南项目区:重建基层站房7600㎡、维修2660㎡,总投资133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133万元。
5、山阳项目区:重建基层站房2170㎡,总投资300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300万元。
6、镇安项目区:重建基层站房60㎡,维修590㎡,总投资20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20万元。
7、柞水项目区:维修690㎡,总投资12万元,申请中省专项资金12万元。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灾后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农业局成立由局长刘清民任组长,副局长张银强、冀拴曹、张恩良为副组长,局种植业科、综合计划科、科教科、农技站、能源站、畜牧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商洛市农业局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农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共同负责灾后重建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农业灾后重建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农业局主要领导负总责,每类项目确定一名副局长牵头和一个单位包抓。市农业局负责基层农业单位水毁办公用房重建项目;市农技站负责设施蔬菜重建项目;市畜牧中心负责畜牧业重建项目;市能源站负责农村户用沼气重建项目。各包抓单位细化完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做好指导和督查。各项目实施县区农业局组织项目单位和农户具体实施。
(三)落实建设资金。要按照“政府主导、自力更生”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农业部门积极配合发改委等部门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全力争取中省专项重建资金,积极动员受灾农户及企业落实自筹资金,积极整合有关项目,千方百计筹措重建资金,确保重建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要求规范实施,既要保证建设质量,又要保证建设进度。建立和完善项目“四制”管理和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对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实施过程的监管,对条件不落实、程序不到位、质量不合格、验收不达标的项目,严格追究责任,确保灾后重建项目质量。
(五)实施目标考核。为了确保灾后重建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市农业局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施目标考核制度。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月将实施进度、完成投资、资金到位情况定期上报,局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影响工程实施进度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以此推动灾后重建项目的深入开展。
附表:1、商洛市灾后农业生产恢复重建项目汇总表
2、商洛市设施蔬菜灾后重建规划表
3、商洛市农村沼气灾后重建规划表
4、商洛市畜牧业灾后重建规划表
5、商洛市农业系统基层单位灾后重建规划表
6、商洛市农业灾害损失表
商洛市农业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