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农发[2010]122号
商 洛 市 农 业 局
关于印发《商洛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根据商洛市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商政财发〔2010〕18号),经研究,现将《商洛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8月12日前将各自的工作方案、工作机构、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农业局综合计划科。
联系人:刘云峰 电话:2383163 邮箱:slnyzhk@sina.com
二○一○年八月九日
商 洛 市 农 业 局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确保我市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商洛市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商政财发〔2010〕18号)和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农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的方针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开展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农业部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清理检查,并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切实纠正和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行为,形成强农惠农资金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此次专项清查范围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本级及下属单位。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单位主要包括本级和下属单位以及接受财政补贴资金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
(二)内容
1、全面清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检查重点。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小麦良种补贴、玉米良种补贴、地膜玉米地膜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粮食高产创建资金、果业资金、蔬菜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农村沼气省级专项资金和中央国债资金、畜牧资金、中央现代农业项目(生猪大县建设:洛南、丹凤、商南县)、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
3、检查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兑付。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它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2010年7月下旬开始至2010年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7日—7月底)。清理检查工作应根据市上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方案》和全市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市局成立了全市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安排部署、本县区、本单位的专项清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组织机构,积极展开专项清查工作。各县区、各单位的工作方案与组织机构成立情况,要及时报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25日)。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市上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表格。二是认真排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认真检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的,要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要落实责任,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同时,对以前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三是加强研究,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类梳理,认真研究,剖析原因,并着眼于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各县区、各单位的自查面要达到100%。市级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县区、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于8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26日—9月20日)。在各县区、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级领导小组将研究制度重点检查方案,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县区、各单位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点抽查面不低于50%。
(四)整改总结阶段(9月21日—10月底)。各县区、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反馈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整改要有安排、有计划、有时限、有质量。并着手进入总结,10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统一报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上在汇总各县区、各单位有关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我市农业系统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市局成立由局长刘清民任组长,副局长张恩良、张银强、冀栓曹任副组长,局综合计划科、种植业管理科、经管科、畜牧科、监察室、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农机局、种子管理站、农技站、蚕果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计划科,负责这次专项清查的日常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县区、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处与整改力度。对违规违纪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把举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为2380872,举报信箱设在市农业局办公楼一楼门厅)。各县区、各单位参照执行。
(四)推进制度创新。专项清查工作,一方面要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并要上升到制度、机制层面上,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与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及时编发信息上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清理检查重点资金包抓责任表
2、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填表说明(该表请从商洛农业信息网公告通知栏自行下载)
清理检查重点资金包抓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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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名称 |
分管科室 |
包抓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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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良种补贴
玉米良种补贴
地膜玉米地膜补贴
水稻良种补贴 |
种植业管理科 |
市种子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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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高产创建资金
蔬菜资金 |
种植业管理科 |
市农技站 |
|
果业资金 |
种植业管理科 |
市蚕果站 |
|
农机具购置补贴 |
经管科 |
市农机局 |
|
农村沼气建设
省级专项资金 |
科教科 |
市能源站 |
|
农村沼气建设
中央国债资金 |
科教科 |
市能源站 |
|
畜牧资金
中央现代农业项目
(生猪大县建设:洛南、丹凤、商南县)
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 |
畜牧科 |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
主题词:财政 农业 资金 检查 通知
抄 送:省农业厅,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商洛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印发
共印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