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中国能源战略与“十二五”能源发展论坛上,国务院参事、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徐锭明呼吁,全社会要关注和重视农村能源问题。发言中,徐锭明就这一建议作了如下论述。
中央一再强调,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的成果应当让人民共享。十天之前举办的节能周活动中印发了“全民节能实用手册”。手册中关于室内环境污染栏目写到:全国农村生活用能仍有一半依靠柴薪和秸秆,室内烟尘污染导致30万人早亡,呼吸类疾病是农村妇女疾病死亡的祸首。看到这样的描述,我的心在颤抖,在为农村妇女姐妹们哭泣,深深地感到作为一个能源工作者肩上所担负的责任。在能源现代化建设中,我们绝对不能忘掉我们的农民兄弟和姐妹。
我们应该尽快将农村能源问题纳入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包括战略、规划、建设、供应、消费、统计、服务等。
农村能源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内容,是国家能源工作的组成部分。农村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分析研究我国农村能源发展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村能源取得较快发展。目前,我国农村能源消费中商品能源、非商品能源的比重分别约为65%和35%,农村生产、农村生活用能比重分别为44%和56%。农村生产用能中煤炭占50%以上,农村生活用能中秸秆和柴薪占52%、煤炭34%。农村小水电建设步伐加快,沼气产业稳步发展,初步具备产业化条件,农作物秸秆气化固化利用初见成效。
尽管我国农村能源利用条件得到改善,但农村能源供给能力不足、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能源利用效率低、能源服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在我国农村能源需求总量中,仍有相当数量的能源需要通过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来满足。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农村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减轻我国能源需求对供给的压力,还有利于增强城乡能源发展的互补关系。推广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有助于大中型养殖场和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发展,以及能源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有助于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发展。预计到2020年和2030年,在我国农村能源需求总量中,将分别有52%和39%左右需要通过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来保障。
针对未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供需格局的变化趋势,我国农村能源发展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经济可行、环境好”的原则,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增加外部商品能源供应,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实现生态化、多元化、清洁化、低碳化、商品化、优质化、安全化发展。
在不久前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8点意见中的第六点意见是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总书记指出: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保育发展体系。我们在研究我国农村能源问题时,必须贯彻落实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的精神,应该也能够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保育发展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