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办发〔2010〕132号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蔬菜)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为了加强设施蔬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设施建设档案,全面掌握全省设施建设详细信息,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和补贴资金落到实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档要求
以县为单位对今年新建设施进行登记造册,认真填制“2010年设施建设情况登记表”,建立健全档案。档案建立要求做到“四清楚”:即设施建设地点清楚、建棚农户(企业、合作社)清楚、设施类型与规模清楚、补贴金额清楚,并注明建棚农户(企业、合作社)联系方式,以备抽查。
二、上报程序
各项目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将填制好的“2010年设施建设情况登记表”,于10月底前报市农业主管部门(附电子文本),各市农业主管部门将辖区内各项目县区上报的“2010年设施建设情况登记表”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统一报省农业厅设施蔬菜办公室(附电子文本)。
三、档案检查
各市在进行项目检查验收时,把辖区内各项目县区设施建设档案建立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不按时上报档案建立情况,或档案建立不健全、不规范的项目县区不予验收。省农业厅年底检查验收项目时也将对各项目县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虚报面积的县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下年基地(示范)县资格。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厅种植业处(设施蔬菜办公室):
联系人:张战利 牛青 电话: 029—87349366
E—mail:shucai200972@sina.com
附件: 县(区)2010年设施建设情况登记表
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