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种子市场检查剑指假劣 发布日期:2010年4月30日 来源:榆林日报 2010-04-29 作者:张琛 张巧梅
“检查的对象为企业、门市、摊点经销的各类种子。重点检查杂交玉米种子和瓜菜种子,杂交玉米种子的抽检率要达到100%,其他种子检查率要达到50%。”4月23日,市种子管理站负责人罗志勇说,今年开展的种子市场大检查比往年更为严格。 制定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农业部确定的种子执法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种子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种业健康发展,榆林市农业局制定了《榆林市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正在开展的执法活动将以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属地管理为原则,以规范种子经营、生产行为为重点,以集中整治和引导为手段,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淘汰不合格企业,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遏制违法挂靠、租证、虚假广告、未审先推行的行为,从而实现种子管理工作从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法规转变,从单纯市场打假向全方位监督管理转变,从一般性管理向管理服务转变;建立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用种和种业健康发展。 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将被注销 今年,不合格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将被注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种子管理站将对辖区内已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榆林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指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有关文件逐一进行检查。其中,对群众举报的不合格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凡是不符合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依法处理;对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或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上报发证机关依法注销或吊销许可证。 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 据了解,对于该市拥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省办证企业必须按照经营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批次送市种子管理站种子检测中心检验;市办证企业必须把经营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样品送市种子管理站种子检测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还对所有市场销售的种子进行抽检,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种子,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榆林市农业局副局长张旗带领检查组,重点对榆阳、绥德、靖边、定边等县区的种子市场和具有经营资质的种子企业进行专项抽查。检查内容包括种子净度、纯度、水分和发芽率等指标;种子标签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种子经营企业、门店、摊点,检查组将依据《种子法》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5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检查种子生产企业20家,农资门市284个,抽取玉米种子样品50份、蔬菜种子样品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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