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有关厅局,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牧)局(委),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为了做好2010年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评审工作,根据(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就申报2010年陕西省农技推广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省农技推广成果奖的项目,应符合我省“稳粮、优果、兴牧、扩菜”的发展思路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对推进全省“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发展方式,推动农业科学发展能起到一定技术支撑作用,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具有前瞻性、导向性作用的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1. 通过市级以上计划任务下达部门组织验收鉴定,自选项目通过省农技推广奖评审办公室组织鉴定;
2.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对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3.已获得市、省级厅(局)推广成果二等以上的奖励(未设置农技推广成果奖的市,可由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4.无重复报奖。
二、 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 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2. 项目合同书(自选项目除外)或计划任务书;
3. 项目实施方案;
4. 项目验收(自选项目除外)鉴定证书;
5. 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
6. 经济效益计算分析报告(计算方法参照四川省农科院《农
业科技工作的经济评价方法》);
以上材料均用A4纸,4号字打印,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线装,加盖红色印章,不要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另附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10份。
三、 申报程序
1.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负责统一组织辖区内农业、畜牧、果业、林业、水利、气象、烟草等部门申报2010年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对本市(区)申报的推广奖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评奖条件的项目向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评审办公室推荐,参加全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评审。
2. 省级农口各厅(局)负责组织本厅(局)直属单位的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要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对本厅(局)直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统一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获厅局二等奖以上的项目(未设农技推广成果奖的,由相关厅局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评审办公室。
3.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负责杨凌示范区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的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负责由本单位主持完成的成果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可直接向省农技推广成果奖办公室推荐上报。
四、 申报时间、
2010年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科教处。
五、 此文件在陕西农业信息网(www.sxny.gov.cn)重要通
知栏公布,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靳程飞 电话:029—87318202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