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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4月1日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     



    陕农业办发〔2010〕67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

    《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厅农经处联系。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这个中心,着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和机制活力。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稳定现有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以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为基础,继续抓好二轮延包的后续完善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奠定基础。学习外省试点地区确权登记工作开展经验,加强对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现状的调查研究,未雨绸缪,提早研究确权登记与现有制度的衔接等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流转行为,推广使用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加强对长时间、大面积土地流转项目的监管,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依托基层农经体系,健全村有信息员、乡镇有中心、县市有网络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发展。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确保土地流转在正确的政策框架内运行。

    (三)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法》,指导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加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仲裁员培训,建立健全仲裁机构,促进依法开展调解仲裁活动。已开展仲裁试点的地方,要对照法律规定,规范仲裁机构设置、仲裁员选聘和仲裁程序,健全仲裁委员会章程,完善仲裁工作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法律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一)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集资摊派、农村公费订阅报刊乱摊派以及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结婚登记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清理面向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摊派,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推动出台减轻合作社负担的政策和措施。    

    (二)扩大实施重点地区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各市(区)要选择农民负担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实行综合治理,加大治理力度,着重解决农民负担项目多且负担水平高的问题,着重解决涉农负担信访多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着重解决农民承担特殊负担项目且涉及面广量大的问题,着重解决减负惠农政策不落实且久拖不决的问题,着重解决忽视减负工作且有可能引发涉农负担案(事)件的问题。

    (三)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努力推动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加大奖补力度,完善奖补办法,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长效机制。以村民一事一议为基础,探索通过政府项目补助形成村级公益基础设施的有效办法。

    (四)探索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的制度建设,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完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高压态势不改变。  

    三、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

    (一)加大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力度。认真总结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构建村级财富积累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按照发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要求,推广“四议两公开”,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完善议事程序和公开内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对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群众强烈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有一定规模的地方,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三)扎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总结部级示范单位建设经验,强化示范单位动态监测。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成员个人账户,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建立内部分配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抓好示范县建设和百强示范社创建行动,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一)继续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继续抓好宜川示范县建设,重点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建设项目的机制和办法,使合作社通过承担项目获得再次发展的机遇。推广宜川示范县建设经验,扩大示范县建设范围。新增华县、眉县、洛南三县为省级示范县,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放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着力打造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政治和经济环境。择优扶持一批对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合作社,帮助其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水平,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立足各地实际,着眼机制创新,积极探索解决合作社经营规模偏小、发展资金不足、经营人才缺乏的瓶颈问题,形成具有方法论意义、可以推广和借鉴的示范模式。

    (二)开展百强示范社创建行动。从今年开始,用2-3年时间在全省开展百强示范社创建行动。通过创建行动,认定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规范程度高的示范合作社,引导全省合作社规范快速发展,提高我省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2010年,省厅将首先确定一批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水平高、经济实力强、在全省叫得响、拿得出的强社,给予重点支持,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次,上水平。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协调机制,与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扶持合作社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联合调研,解决存在问题,为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做大做强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继续推进“农超对接”和产品直销。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广“农超对接”营销模式。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高等学校后勤集团开展产销对接,拓展新的直销市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社企对接”,引导龙头企业在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水平。大力推进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单独或联合在大中城市和城镇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产品直销区、直销店、展销厅等直销窗口,减少流通环节,实现节本增效。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合作社产品展销活动,帮助合作社拓宽产品营销渠道,扩大社会影响,提升产品知名度。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学院和各县培训学校的作用,结合“阳光工程”培训项目,采用多种形式,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和理事长、会计等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加快合作社人才培养,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重点宣传“百强社”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积极宣传专业合作社优秀带头人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举办首届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论坛,组织百强示范社理事长赴省外考察学习。

    五、做好农经统计监测工作

    全面落实农村经营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搞好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统计调查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数据采集填报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精当报送,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加强与统计、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统计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统计分析工作,落实统计分析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季报、年报统计分析报告,总结统计监测过程中发掘的典型经验,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

    加大对村域经济发展的关注度,重点对20个村域经济发展重点村进行跟踪监测,摸清现状,分析农民收入的变化情况,探索农民收入变化的规律。

    加强对农民工信息统计监测、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统计。

    六、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强化农经工作基础

    (一)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营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农经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强化农经工作职能,提升农经工作地位,改善农经工作条件。

    (二)加强农经干部的培训工作。以建设学习型农经队伍为重点,强化农经干部培训,着力提高农经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开拓创新、服务“三农”的能力。要不断创新机制,丰富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以创佳评差和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为载体,加强农经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一批农经工作的先进典型,在系统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宣传工作。搭建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广开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权益,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引路,以示范指导,推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全面做好2010年农经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既要落实好当年工作任务,又要谋划好“十二?五”发展。各级农经部门要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农经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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