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商洛市农业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文件
商职改办字〔2009〕9号
关于报送2009年度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度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推荐评审和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推广、科研工作的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被推荐申报高级资格人员所在单位,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职数,并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晋升副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下3-7条,须具有对应的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1、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2年;
2、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5、大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或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
6、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8年,或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0年(本条仅限县、乡单位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省、设区市级单位及市辖区域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7、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并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九位,二等奖前七位,三等奖前五位(附成果证书原件)。
以上学历指国民教育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三)外语条件。
参加规定等级全国统一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免试条件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及免试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模块要求考试合格证书,工程高级资格5个模块;农业高级资格4个模块。
免试条件按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和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论文著作要求。
市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须具有ISBN书号);
2、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
县、乡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1万字以上(须具有ISBN书号);
2、在市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前2名作者1篇(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
3、编写专业技术培训教材(编印成册、公开或内部发行,须单位认定并加盖公章),其中本人执笔2万字以上。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一)申报人员所在县区人事(职改)部门的审核推荐函(市直部门持本单位的推荐报告)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6)各一份,汇总表按照备注中的说明逐项填写,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者要用钢笔填写,不准复印,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填,并按表中的要求表述完整,所填内容必须与附件材料一致。其中“最高学历”栏,应分行填写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第一学历、学位和后取学历、学位信息;“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除填写申报人5年来每个年度的考核结果、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外,应将本人任职期内主要贡献事迹表述清楚;“基层单位意见”栏,应简要说明公示情况和推荐意见。
(三)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同级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附件5)一式20份,须用A3级打印。
(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量化评分表》(附件2)一份,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初评结果填报。在所有计分项目中,均须填写记分依据,并有能够证明该项内容存在的相关材料。
(五)《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用A4纸打印,不超过1000字。本人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六)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由各县区农业、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
(七)全国统一外语考试合格证或《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原件。
(八)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原件。
(九)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评审、答辩论文原件2-3篇。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报刊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四、推荐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评审继续试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办法,基层单位可参照《农业高级技术资格推荐(评审)量化评分标准(附件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
(二)基层单位对报送的评审材料,须严格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公示,如实填写监督卡内容(附件3)。
(三)申报材料以各县区业务主管局为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凡以个人名义或县区名义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四)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如果没有新的业绩材料不得再报。
(五)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论文、著作、评审简表不装订外,其余材料按报送材料内容中(四)、(五)、(六)、(七)、(八)条顺序装订成册(A4纸),并在首页附装订册目录表。报送的奖励、论著、工作业绩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不允许出现任现职以前的材料。
(六)所有评审材料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评审资格;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七)上报材料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限一人一带,档案袋下面须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4),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县区、单位、姓名、申报资格、申报专业的字条。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时间:2009年10月28日以前。各单位要严格按上述时间按排及时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市农业局科教科
联系人:杨继元 蔡卫国
电话:2383129 2313312
附:1.农业高级技术资格推荐(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量化评分表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
4.评审材料目录表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
商洛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商洛市农业局职称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职称 评审 通知
商洛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09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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